安庆风驰智能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EPC(二次)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6-07-04 |  分类:工程建设 |  来源:原公告

项目金额:12690.7689 万元

项目编号H0GC26A01G089统一交易标识码A01-12340800788579432C-20260629-000339-6信息来源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所在地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发布时间2026-07-03 16:33:16浏览次数 公告公示信息安庆风驰智能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EPC(二次)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编号:001各投标人:“安庆风驰智能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EPC(二次)(项目编号:H0GC26A01G089 )”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如下:一、异议回复1.问:招标公告第2.6建设规模中本项目为2处门卫,但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的“安庆风驰智能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第21页1.1建筑功能中仅一个22.5平方米的一层门房,且在同时发布的总图06.08与风驰厂房单体06.08图中,仅标注一个门房。请明确门房数量及位置、结构要求。答:园区北侧入口,靠近配电房处为一栋2*2.5*3高的成品铝合金岗亭,园区南侧入口,靠近综合楼处为一栋混凝土厂房(详见方案)。2.问: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计划工期中,发包人对区段工期有详细要求,请问: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填写总工期时是否需要描述区段工期?答:投标函中填写总工期即可。    3.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1条款“技术文件编制的特殊要求”2中,“表格及框图内文字、数字采用五号仿宋-GB2312字体,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文字及图表均为黑色(设计方案或深化设计方案图表颜色不作要求)”。疑问:深化设计方案中各专业图纸,因设计软件原因,设计方案或深化设计方案图表内容中的文字、数字等标注的字体无法满足此要求,故设计方案或深化设计方案图表中的字体格式、大小、颜色是否可以不做具体要求?答:设计方案或深化设计方案图表中的字体格式、大小、颜色不做具体要求。4.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细评审标准2.2.2(2)条,投标人业绩中施工业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提供。 因我公司为市政府、市国资委、市住建局等部门批准的国有改制企业。2025年1月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原企业资质变更至新企业,2025年6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复企业资质变更有关事项的说明,明确原企业资质、资产、人员、业绩、奖项等由新企业承继。此项目投标我公司使用原企业的业绩、奖项,是否同意请回复。答:同意。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联系方式1、招标人:安徽风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老峰镇孵化中心C1栋联系人:姚工   联系方式:0556-5589900   2、招标代理机构:安庆皖宜高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四楼项目负责人:慈烨、汪斐然联系方式:0556-59991150                                     2026年7月3日 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0天3小时10分0秒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44分0秒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办理意见:提交办理时间:2026-07-03 14:49:09办理用时:0天3小时10分招标人在线确认办理意见:通过办理时间:2026-07-03 14:51:55办理用时:0天0小时3分交易中心见证办理意见:通过办理时间:2026-07-03 16:32:23办理用时:0天1小时41分

原文链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