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告】宿松县孚玉中心幼儿园(二园)室外配电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金额:1026846.3 万元
项目编号H7FSCG26D02T0111统一交易标识码D02-12340800788579432C-20260908-001731-7信息来源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所在地宿松县孚玉中心幼儿园(二园)信息发布时间2026-09-15 17:15:06浏览次数 采购公告信息一、项目编号:H7FSCG26D02T0111 FS34082620260297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孚玉中心幼儿园(二园)室外配电工程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人民路252号成交金额:1020000.00元供应商的评审价:1020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 程 类 名称:宿松县孚玉中心幼儿园(二园)室外配电工程 施工范围:宿松县孚玉中心幼儿园(二园)室外配电工程,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吴奇峰 执业证书信息: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注册编号:皖1342025202503637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凤环、江昕、程剑峰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12986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安徽金松置业有限公司、宿松县东北新城管理委员会(筹)地 址:宿松县松兹街道华阳路与复兴路交叉口新城花园C21号楼、宿松县松兹街道华阳路与复兴路交叉口新城花园C20号楼 联系方式:吴先生 189 5693 59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茂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佐坝乡佐坝村徐屋组16号联系方式:张剑 183 2561 55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先生电 话:189 5693 5959十、附件1.开评标情况一览表2.推荐单位及推荐理由3.中小企业声明函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5.《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25分0秒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3分0秒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办理意见:提交办理时间:2026-09-15 17:00:54办理用时:0天0小时25分招标人在线确认办理意见:通过办理时间:2026-09-15 17:06:37办理用时:0天0小时6分交易中心在线发布办理意见:通过办理时间:2026-09-15 17:13:35办理用时:0天0小时2分
原文链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