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告】洲头五号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5 |  分类:政府采购 |  来源:原公告

项目金额:1345355.11 万元

项目编号H7FSCG26D02C0085统一交易标识码D02-12340800788579432C-20260721-001349-7信息来源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所在地宿松县洲头镇信息发布时间2026-08-04 16:24:55浏览次数 采购公告信息一、项目编号:H7FSCG26D02C0085 FS34082620260207号二、项目名称:洲头五号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本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凉亭镇太阳村仙铺组6号成交金额:968000.00元供应商的评审价:968000.00元供应商评审总得分:79.38分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洲头五号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①新建沥青道路长约200米,道路路基约11米,沥青主路面宽7米;②道路两侧修建混凝土压印人行道约824平方米;③道路两侧修建盖板排水边沟400米;④道路西侧修建混凝土排水边沟约290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成俊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注册编号:皖2342018201893123 五、评审专家名单:邓军、左登成、李坤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13978.67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宿松县洲头镇人民政府地  址:宿松县洲头镇洲头街188号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51 5564 05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鑫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国路17栋12号商铺联系人:邓菊霞   联系方式:150 5549 442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51 5564 0536十、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2.开评标一览表3.磋商业绩承诺函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5.《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7分0秒累计办理时间:0天6小时6分0秒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办理意见:提交办理时间:2026-08-04 10:17:06办理用时:0天0小时7分招标人在线确认办理意见:通过办理时间:2026-08-04 10:25:48办理用时:0天0小时9分交易中心在线发布办理意见:通过办理时间:2026-08-04 16:22:16办理用时:0天1小时30分

原文链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