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告】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庆自然资告字〔2026〕13号
项目金额:25500.0 万元
项目编号H0TD26B01015统一交易标识码B01-12340800788579432C-20260710-000064-7信息来源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所在地安徽省·安庆市·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时间2026-07-10 16:38:28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信息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庆自然资告字〔2026〕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出让庆自然出字〔2026〕01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不动产单元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 规划用地性质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叫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庆自然出字〔2026〕 019号 340811031002GB00010W00000000 位于宜秀区。东侧为还建房、南至宜秀大道、 西至云桂路、北至梦谷路 70683.35( 合106.02亩)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0<容积率≤1.5 ≤32% ≥30% 70 25500 5100 备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正式出具的测绘成果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 2.禁止目前在安庆市城区范围内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申请竞买。三、出让方式拍卖。至报名截止,如有 3 家以上(含 3 家)报名,按期拍卖;如有 2 家报名,转为现场竞价;如不足 2 家报名,则转为挂牌。四、竞买约定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登记1.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6年7月11日至2026年8月4日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柱山西路201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楼3003室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采取拍卖(或现场竞价)方式出让地块,申请人应于2026年8月4日11:30前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4日11:30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8月4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不足2家报名,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地块,申请人应于2026年8月12日11:30前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11:30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8月12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时间和地点 1.拍卖(或现场竞价)日期:2026年8月6日9:30。具体时点由拍卖主持人根据现场情况调整。2.挂牌日期: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4日,接受挂牌报价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挂牌起始时间为2026年8月4日上午11:3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上午9:30止。3.出让活动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213号)。 七、特别说明1.竞得人在地块内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须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参与房票安置,按规定应落实现房销售相关政策。 2.用地规划指标要求以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相关要求为准,不得用于建设别墅、“私家庄园”等。 3.该地块可试点立体生态住宅,若试点立体生态住宅按照《安庆市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执行。 4.地块规划建设应满足住建部门对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要求,及人防部门对人防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 5.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1 个月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 50%(含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12 个月内付清余款。竞得人提前申请商品房预售的,须在批准预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6.竞得人须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准后 3 个月内开工建设(最迟不超过交地后一年),并在开工建设后 2 年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 7.地块为净地出让,场地达到自然平整(无权属纠纷、无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现状标高)。 8.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120 天内交地,由市土储中心会同宜秀区政府向竞得人办理净地(无权属纠纷、无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现状标高)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9.地块内配套建设一处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 746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配套建设一处全天候对外开放的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小于 6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以上建筑竣工验收合格后,不动产无偿移交给宜秀区人民政府。 10.文体活动、物业管理、快递接收、公共安全等居住基本配 套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按照《安庆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宜政办发〔2025〕4 号)要求执行。 11.配套设施规划布局、建筑设计要求便民、适用。八、其他事项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叫价。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九、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1.联系方式:①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竞买咨询)联系人:张启超13966985868 李亚丽 13685566755②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地块咨询)联系人:郑浩 18956965172 ③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督单位) 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0556-51860532.竞买保证金账户(土地出让金另缴至约定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和整治中心开 户 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 账 号:225006007701000002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10日 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2分0秒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9分0秒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办理意见:提交办理时间:2026-07-10 16:29:46办理用时:0天0小时2分监管系统在线监管办理意见:通过办理时间:2026-07-10 16:37:58办理用时:0天0小时8分交易中心在线发布办理意见:通过办理时间:2026-07-10 16:37:58办理用时:0天0小时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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