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告】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庆自然资告字〔2026〕8号出让公告
项目金额:117.0 万元
项目编号H0TD26B01008统一交易标识码B01-12340800788579432C-20260605-000051-6信息来源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所在地安徽省·安庆市·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时间2026-06-05 11:52:15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信息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庆自然资告字〔2026〕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庆自然出字〔2026〕009、01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不动产单元号 土 地 位 置 土地面积(㎡) 规划用地性质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庆自然出字〔2026〕009 号 340802025003GB00022W00000000 位于迎江区,东至在建经一路,西至YJ12-0101 西南角地块,南至纬二路,北抵 YJ12-0101-04 地块 60627.60(合90.94亩) 工业用地 ≥1.2 ≥40 ≤10 50 1819 364 庆自然出字〔2026〕010 号 340803005001GB00202W00000000 位于大观区,石化复合肥厂以东、支路二以南、菁彩新材料以西。 3891(合5.83亩) 工业用地 ≥1.0 ≥40 ≤10 50 117 24 备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条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成果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二、竞买人资格(一)庆自然出字〔2026〕009号地块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提供《安庆市工业项目用地规模预核定签报表》。报名时须承诺:如竞得本宗地,同意按省、市关于“标准地”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生产、运营。2.禁止目前在安庆市城区范围内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申请竞买。(二)庆自然出字〔2026〕010号地块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2.禁止目前在安庆市城区范围内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申请竞买。三、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挂牌方式。四、竞买约定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五、竞买登记1.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7月6日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柱山西路201号)领取出让文件。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楼3003室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申请人应于2026年7月6日11:30前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7月6日11:3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7月6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时间和地点挂牌日期: 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8日,挂牌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挂牌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上午9:30。挂牌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213号)。七、特别说明(一)庆自然出字〔2026〕009号地块1.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43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年亩均税收不得低于18万元。2.竞得人须按批准的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容积率不低于1.2,建筑密度不低于40%,绿地率不高于10%。3.竞得人须同意本宗地建设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按照项目区域节能评估确定的标准执行。4.竞得人须同意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要求,并同意本宗地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按照区域评估确定的排放标准执行。5.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与迎江区政府(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6.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7.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在土地成交后2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并申请竣工验收。8.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由迎江区政府(管委会)向竞得人办理土地净地交付手续。9.本宗地建设项目建成后,竞得人向第三方转让、出租、抵押受让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的约定。受让人因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导致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目的无法实现的,由迎江区政府(管委会)按照《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约定处理。 10.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安庆市工业项目用地规模预核定签报表》明确的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标准、环境标准以及安庆市“标准地”相关要求组织建设、生产和运营。否则,视为违约,由迎江区政府(管委会)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相关生产设备。(二)庆自然出字〔2026〕010号地块1.竞得人须在土地上市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出让金。 2.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在土地成交后2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并申请竣工验收。3.沿路建筑退让应按照已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控制。(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的安庆市DG06-B-0910-3地块规划条件)4. 受让人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用于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非经出让方批准,受让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5.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安庆市工业项目用地规模预核定签报表》明确的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标准、环境标准相关要求组织建设、生产和运营。否则,视为违约,由开发园区管委会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相关生产设备。6.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0天内交地,由大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向竞得人办理净地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八、其他事项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2.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组织现场察看。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九、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1.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启超 13966985868 李亚丽 13685566755监督单位: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0556-51860532.竞买保证金账户(土地出让金另缴至约定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和整治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 账 号:225006007701000002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5日 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分0秒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56分0秒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办理意见:提交办理时间:2026-06-05 10:55:31办理用时:0天0小时1分监管系统在线监管办理意见:通过办理时间:2026-06-05 11:51:15办理用时:0天0小时56分交易中心在线发布办理意见:通过办理时间:2026-06-05 11:51:15办理用时:0天0小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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